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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軟件升級
1、本次升級,稅控設備硬件和開票軟件是否均需要升級?如何升級?
答:稅控設備硬件不需要升級處理;開票軟件需要升級至V2.0.22版本,可在線自動升級或手工升級。
2、對于16%和10%稅率需要攜帶稅控盤前往稅務機關實現稅率變更嗎?
答:無需前往稅務機關變更稅率,只要將開票軟件升級到最新版本,5月1日零時軟件自動更新稅率。
二、編碼更新
3、原來的商品編碼庫,是否需要重新賦碼?
答:開票軟件升級后,5月1日零時,重新進入軟件,稅收分類編碼將自動更新,即17%稅率更新為16%稅率,11%稅率更新為10%稅率,無需再重新賦碼。
注意:若開票軟件未升級,5月1日零時登錄軟件,系統(tǒng)雖然會自動更新稅收分類編碼,但原商品編碼庫中17%和11%的商品稅率不會自動替換為16%和10%稅率,需要手工批量修改。請您及時升級開票軟件至V2.0.22版本。
4、開票軟件升級到最新版本,稅收分類編碼還顯示17%或11%的稅率嗎?
答:5月1日之前稅收分類編碼還是顯示17%和11%,5月1日零時開始進入開票軟件稅收分類編碼顯示16%和10%。
三、操作指南
5、開票軟件升級到最新版本之后,是否能直接開出16%和10%稅率的發(fā)票?
答:5月1日零時才能開出16%和10%稅率的發(fā)票。
6、開票軟件已升級,5月1日之后是否還可以開具17%和11%稅率的發(fā)票?
答:對于5月1日之前發(fā)行并生效的一般納稅人,開票軟件升級之后,還可以使用17%和11%稅率開具藍字發(fā)票;對于5月1日之后生效的一般納稅人,無法使用17%和11%稅率。
7、銷售方2018年3月份銷售貨物已按17%稅率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,現在購買方表示可能5月份要退貨,請問到時候銷售方該如何開具紅字發(fā)票?
政策詳情點擊查看:關于統(tǒng)一小規(guī)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
8、5月1日后收到的17%和11%稅率的進項發(fā)票,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嗎?
答:可以抵扣,增值稅一般納稅人5月1日以后取得的按17%或11%稅率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、機動車銷售統(tǒng)一發(fā)票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(含4月30日前開具的),仍應按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)第十條的規(guī)定抵扣進項稅額。
政策詳情點擊查看: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
來源:百望稅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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